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询价项目为教职工联建房绿化增补项目,采购人为重庆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教职工联建房绿化增补项目
(二)项目地点:永川区文昌路36号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按绿化增补面积图(附后)包括(但不限于):1、透水砖拆除,建渣外运;2、填土厚度10CM,种植草坪;3、增补绿化草坪养护成活,养护期3个月,增补绿化面积约402平方米;4、做好原绿化保护和施工场地附近道路、墙体清洁卫生。
(1)绿化面积示意图(另附)
(2)绿化面积统计表
(四)项目限价:本项目限最高包干价为28000.00元。(包括人工费、机具使用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渣场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包含苗木种植、绿化、园艺等相关经营范围均可。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有意投标者于2024年4月22日起,在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61b57.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招标有关事宜,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补遗(若有)。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30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7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尚善楼7楼会议室。
(四)招标咨询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5023309758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2000元,报名费300元(不退还),以缴清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报名,在投标前交到学校财务室(学校教学楼底楼服务大厅)。
现金或转账(收款单位: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永川支行水晶城分理处;帐号:50001146200052500990),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者退还到公司账户。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投标费用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联系人到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六、开标程序
(一)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组长主持,邀请投标人和学校招标工作监督小组参加;
(三)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学校招标工作监督小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四)开标过程由招标办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4.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
5.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
8.未按规定对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
9.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密封的;
10.投标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
八、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九、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
(一)投标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里面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分工及注册资格、职称等情况一览表、相关人员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投标报价文件
1.本项目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2.投标报价文件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及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本项目有关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学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原则:各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施工现场,并结合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的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报价不得高于28000元(投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本项目总价包干),否则,投标文件为废标。
4.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文件分数
1.投标商务文件贰份,正本、副本各一份;
2.投标报价文件壹份。
(四)投标文件装订、密封与标记
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投标人应将投标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
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履约担保
(一)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方放弃中标项目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方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方将扣留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1.中标方未能兑现其向招标方的所有承诺,造成招标方损失的;
2.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达到招标要求的;
3.中标方在履约过程中有违背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其他要求的行为。
(四)保证金退还,新城建管委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中标方式:采用低价中标法
十二、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订立书面合同;
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方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合同中明确施工、运输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十三、付款方式
1、绿化增补面积经规划信息中心测量确认无误后付60%。
2、养护期3个月满,经业主单位验收后付40%。
十四、本招标文件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