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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2000元/生.年。累计资助不超过3年。
2、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500元/生年。累计资助不超过2.5年。
3、免教科书费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建卡贫困户学生和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户学生、城乡特困户学生。
补助标准:400元/生年,累计资助不超过2.5年。
4、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三年级学生)。其中,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 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补助标准:具体有以下三类。累计资助不超过2年。
第一类:就读涉农专业学生。标准2000元/生.年
第二类:户籍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标准2000元/生.年。
第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卡贫困户学生3000元/生.年,其他贫困家庭学生2000元/年,累计享受不超过两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建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和其他因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