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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办好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31 13:05:59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办好深度贫困地区

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厅〔2019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办好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攻克深度贫困地区堡垒中的突击作用,以就业脱贫为导向,以职业院校为主阵地,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的人口为重点,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帮扶贫困人群掌握一技之长,依靠技能实现就业创业带动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聚焦目标,精准施策。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分类实施更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切实将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兑现到位,着力形成职业教育与脱贫举措精准对接的有效机制。

 

——能力为本,就业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实行长、中、短期培养与培训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职业指导、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落实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提升职业教育促进转移就业、增收脱贫效果。

 

——外联内育,形成合力。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聚焦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扩大东部地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和输入,推动贫困地区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建设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专业,培养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培育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2020年,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职业教育需求的学生能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更多的建档立卡户中的劳动力能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能力显著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促进普职教育融合。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促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积极作用,深度贫困地区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经济发展实际,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同时,鼓励深度贫困地区普通初中通过开设职业教育课程、职业教育班等方式,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鼓励初中阶段教育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引导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超龄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一定技能,实现靠技能就业脱贫。

 

(二)强化统筹建好办好一批职业学校。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将职教中心(职业学校)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在深度贫困地区深入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完善招生、培养、就业和升学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各项资助政策。对于未设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县,逐一摸排地域分布、人口现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及异地就读情况,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就近异地就读、普教开设职教班、东西协作招生等多种措施,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

 

(三)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向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扩招重点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和优质学校。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报考。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增加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

 

(四)积极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技能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职责,按照长短结合、内外结合、育训结合的要求,依托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务输出项目,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积极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综合功能,把贫困地区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纳入免费技能培训。整合各类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支持职业培训机构与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劳务输出机构等建立联合体,开展培训就业一站式服务。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观光旅游、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领域的培训力度,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加强对贫困群众生产经营的培训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做好深度贫困县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农牧科技明白人、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带领当地群众脱贫。同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推广,对青壮年农牧民提供更加精准的公益性培训,显著提高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和职业技术技能水平,解决因语言不通而无法就业创业脱贫的问题。

 

(五)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利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加快改善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体系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及应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导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为深度贫困地区定向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推进校企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打通企业技术工程人员、工程师、能工巧匠、农村致富带头人等进入职业院校承担专业教育培训任务的通道。

 

(六)构建高水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按照“扶志、扶智、扶技”相结合的原则,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培养德技双修的技术技能人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学生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深化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双元育人。深度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依托当地特有的资源,重点办好现代农牧业、民族医药、民族文化产业等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特色专业,力争将一批符合条件的学校、专业纳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改进教育教学,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就读职业院校的学生制订针对性培养方案,跟踪其学习情况,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确保学生“进得去、上得起、学得好、有出路”。

 

(七)完善技能评价与就业服务协同联动的服务体系。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业教育培训、就业上岗和收入分配中的杠杆作用,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工作,促进高质量就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考核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免除考试考核有关费用。试点院校要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将证书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大对贫困毕业生帮扶力度,校企联合培养加大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力度,公益性职业培训优先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对一”动态管理和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确保贫困家庭毕业生能顺利就业。

 

(八)完善职业教育协作政策和结对帮扶机制。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等。在东西协作等对口帮扶中,要把师资队伍建设和促进资源共享作为重点,通过互派挂职干部和教师团队,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课程,探索委托管理、共建分校、组建职教集团或学校联盟等,带动贫困地区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在对口帮扶县建立科技实验站或试验点,参与县域特色产业和扶贫产业开发,开展农牧技术推广应用、名优土特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服务等脱贫致富项目。落实好东西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保障政策,加大东部地区高职院校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投放力度,为就读职业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和推荐就业,积极联系经济发达地区企业定向提供就业机会。继续办好内地中职班,精准对接西藏、新疆优势产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基础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推行内地中职班学生与当地学生混班教学,落实好内地中职班专项补助政策,鼓励学生毕业后回乡就业创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加强职业院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教育教学、脱贫攻坚中的表率作用。发挥地方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有关职业院校要成立帮扶协作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中央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相关省份要加强省级经费统筹,经费安排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在落实国家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东西协作计划中东部地区省(市)要按规定落实对学生的资助,用于学生的交通、住宿、课本教材、服装等费用,免除学生后顾之忧。拓宽职业教育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引入政策性信贷资金,引导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扶贫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范围。开展职业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评估,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就业状况为重点,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扶贫成效评估。督促东西协作省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将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的情况纳入扶贫攻坚考核工作目标,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份条件之一。

 

(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等平台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和职业教育助力精准脱贫的典型,推广职业教育脱贫致富的经验做法,引导深度贫困地区更多适龄人口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有利于深度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 10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