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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社党委、市教育党工委建立健全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职教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具有财经育人特点的治理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环境,为实现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工作,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权力运行受到保护、制约和监督;依法办教育、科学办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党风、作风、师风、学风普遍好转,逐步形成具有财经育人特色的预防和自治腐败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遵守党章规定,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在违反政治纪律、信仰缺失、奢侈浪费、大操大办、打牌赌博、侵占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肃查科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和违反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问题。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协助落实)
2、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政治学习等制度,将党纪国法、廉政规定纳入学习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宣传党的廉政要求。坚持干部谈话制度,做好干部上岗前谈话、干部日常工作谈话、干部诫勉谈话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使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协助落实)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课堂、广播、板报、网络等载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成效,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查找并努力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协助落实)
4、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学生教育总体部署,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廉政思想。从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的素质教育入手,全面开展教育活动,并长期坚持,着力营造学校“遵廉崇洁”氛围。以纠“四风”和扩校园建设为契机,拓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形成具有财经特色的廉政文化校园。(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教务科、学生科、基建科、财务科协助落实)
5、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坚持党员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贯彻执行师德教育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及“三重一大”制度,力求集体决策的科学合理。(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协助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权力制约力度
6、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机制,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择优的原则,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经动议、民主推荐或公开选聘、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的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教师、职员招聘录用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规定招聘录用教职员工。修订、完善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相关科(室)系(部)协助落实)
7、规范财务收支与管理。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核准的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坚持收费公示制,实施“阳光收费”。坚持全校资金由财务科统一收支与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有“小金库”。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收支标准,做到收支依据合理合法,财务科理符合制度规定。按规定发放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分管财务校长负总责,财务科牵头,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8、完善基建(修缮)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及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基建项目前期论证、公开招标、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审计工作,严格工程预算和竣工结算审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大宗物资集体采购的规定,制定采购实施办法,并按实施办法组织采购,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分管基建后勤校长负总责,基建科牵头,后勤科都部门协助落实)
9、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遵守学校关于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规定,深化“阳光招生”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分管学生工作校长负总责,学生科牵头,各系、党政办协助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10、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开展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决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规定,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三重一大”、“一岗双责”的执行情况。(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协助落实)
11、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治理并纠正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党政办、各支部协助落实)
12、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回避等制度,坚持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等“五看”标尺,选好用好干部。严肃干部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拟任免干部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加强对选人用人等行使人事权力的全过程监督。(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部门协助落实)
(四)加强惩治腐败力度
13、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工作,严肃查科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科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14、坚持依纪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加强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范办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明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经查实没有问题的要作澄清回应,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科室落实)
1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反映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问题、严洁自律问题和一般性问题,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部门落实)
16、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各支部一并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本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党委、支部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科(室)系(部)协助落实)
17、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纪委和纪检监察科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执纪监督和反腐败斗争能力。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重大腐败案件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办牵头,各支部协助落实)
18、加强对科(室)系(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学校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所分管的科室和所联系的系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预防不廉行为发生。各牵头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学校纪委报送执行情况的报告。(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附: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任务分解表
2013—2017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协助部门 |
1 |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党政办、 |
2 | 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各支部 |
3 |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各支部 |
4 | 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教务科、学生科、基建科、 后勤科 |
5 | 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各支部 |
6 | 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相关科(室) 系(部) |
7 | 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 分管财务校 长 | 财务科 | 相关部门 |
8 | 完善基建(修缮)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相关制度 | 分管基建校 长 | 基建科 | 后勤科、 |
9 |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 分管学生工作校长 | 学生科 | 各系、各支部 |
10 |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党政办、 |
11 | 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各支部 |
12 |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情况的监督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党政办 |
13 |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相关部门 |
14 | 坚持依纪依法办理信访案件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党政办 |
15 |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党政办 |
16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党委书记 校 长 | 党政办 | 各支部 |
17 |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 党委书记 | 党政办 | 各支部 |
18 | 加强对科(室)系(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 党委书记校 长 | 党政办 | 相关部门 |